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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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案若涉案金额较大,涉嫌刑事犯罪,应立即报警并追究法律责任。司法审判中,如发现集资诈骗,当事人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国家或集体财产受损的情形,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非法集资是严重刑事犯罪,应通过刑事法律程序处理。审判结束后,若受害者认为权益受损并需民事赔偿,可提起民事诉讼。非法集资指单位或个人违反法规,未经审批发行股票、债券等融资,承诺特定期限内支付本息或提供其他回报。

非法集资是刑事责任范畴,通常通过刑事诉讼解决。审理完成后,如有民事赔偿需求,可启动民事诉讼。非法集资并非独立罪名,而是《刑法》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统称。其认定标准包括:犯罪主体为自然人和法人等,主观故意,侵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客观表现为未经批准和法定程序的集资行为。

非法集资是刑事责任范畴,通常通过刑事诉讼解决。审理完成后,如有民事赔偿需求,可启动民事诉讼。非法集资并非独立罪名,而是《刑法》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统称。其认定标准包括:犯罪主体为自然人和法人等,主观故意,侵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客观表现为未经批准和法定程序的集资行为。

非法集资是严重刑事犯罪,应通过刑事法律程序处理。审判结束后,若受害者认为权益受损并需民事赔偿,可提起民事诉讼。非法集资指单位或个人违反法规,未经审批发行股票、债券等融资,承诺特定期限内支付本息或提供其他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