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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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挂名股东的法律规定的相关规定若实际股东存在虚构注册资金的违法行为,且挂名股东对此失察或默许,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挂名股东有责任采取适当措施来弥补上述出资部分的差额。

关于隐名股东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仅约束双方;隐名股东要转为显名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此外,隐名股东涉及的其他法律问题也有详尽规定。这些规定确保了股东权益的合法性和交易的公平性,为隐名股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

《挂名股东法律规定》要求挂名股东确保足额出资,若公司债权人因此要求其在不足额出资产生的利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法院将不再支持其仅为名义股东的抗辩。补足出资后,挂名股东可向实际出资股东追偿。

挂名股东若虚假出资,需依法承担补亏责任。若债权人要求未履行出资义务的登记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挂名股东虽可辩称自己非实际出资者,但根据我国法律,此辩护通常不被法院支持。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隐名股东股权如何转,法律上的标准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