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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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实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可能涉及到退还之前付过的利息、赔偿损失等等好多问题哟。

就是说,要是你跟别人签了个借款合同,但最后发现这个合同是没效的话,那你从这份合同里赚到的钱就要还给人家。但是,有时候可能还不上或者真的没必要再返回给人家了,那这时候就得按照差不多值多少钱来摸个底儿,赔给人家咯。而且,如果你们其中一方在签合同的时候犯了错,那你就得赔偿人家因为你的错误而造成的损失;当然,如果你们两个人都有错,那就得各负其责,谁也别想逃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记载,若对于企业间的借款协议,法院判定其为无效之决议,则因该行为所产生的收益将需尽数归还。倘若无法偿还或无需偿还,应对其进行折算并给予适当补偿。在此过程中,如发现某一方存在过失,则需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反之,若双方均有过失,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若法律另有规定,则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银行借钱给我们签了个协议,但如果这合同最后被认定为无效的话,那就根据咱们国家《民法典》里头的第一百五十五条说的那样,这个从一开始就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了。另外,再按照第一百五十七条说的,因为这次无效行为拿到的财富,得还给人家;如果还不清或者没必要还的话,那就按照市场标准估个值来弥补损失。

得在这儿提醒您一下。根据咱们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面的要求,如果咱们签的那份借款协议(也就是咱们说的“贷款”)被确认是无效的了,那么那些因为这份协议得到了钱财的人就得把这些钱还给人家。如果还不回去或者没必要还的话,那就得按市场价格来补偿给人家。要是其中一方有错的话,那就得赔偿另一方因为这个错误而遭受的损失;如果两个人都有错的话,那就得各自承担自己应该负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