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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纠纷管辖范围是什么

时间:2025.12.27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904人
律师解析:
结论:
不动产纠纷管辖适用专属管辖规则,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有特定适用范围且需注意一些不适用的情况,明确不动产所在地很关键。
法律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不动产纠纷管辖适用专属管辖,这是强制性规定。
适用范围包括物权纠纷,像房屋所有权确认等;
还有特定合同纠纷,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而普通商品房买卖合同(非政策性)、不动产抵押合同纠纷等不适用专属管辖。
不动产所在地要精准指向,比如房屋具体门牌号等。
这样规定是为了方便法院调查取证和执行裁判,保障纠纷解决的效率与公正性。
如果在不动产纠纷管辖上遇到问题,不要自行盲目处理,应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了解自身权益和正确的处理方式,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案情回顾:

小胡与小丽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位于某小区X栋X单元X室房屋。后双方因租金支付问题产生纠纷,小胡欲起诉小丽。小丽认为应按合同纠纷一般规则确定管辖,可在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起诉;小胡则主张本案属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应适用专属管辖,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双方对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是否适用专属管辖。
2、根据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特定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即该房屋实际坐落位置的法院管辖。所以小胡的主张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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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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