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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约解除定金应怎样退回

时间:2025.12.26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043人
律师解析:
结论:
房屋买卖合约解除后定金是否退回,要根据合同解除原因及定金性质分情况处理。
法律解析:
如果是卖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比如拒绝过户、房屋有权利瑕疵无法履行等,根据《民法典》第587条,卖方要双倍返还定金。
要是买方违约,像放弃购买、未按约付款致使合同解除,买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定金归卖方。
不可抗力、政策变动或第三方原因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定金应原数返还。
另外,定金数额不得超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仅视为预付款,合同解除时这部分要单独返还。
总之,定金退回情况较复杂,得结合具体情形判断。
若您在房屋买卖合约解除后遇到定金退回问题,建议以合同约定为基础,优先依据法定规则处理,必要时可通过诉讼主张权利,也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案情回顾:

小许与小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小许交付定金。后因房屋权利瑕疵无法过户,小许要求小丽双倍返还定金,小丽认为应按合同约定处理。两人就房屋买卖合约解除后定金的退回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卖方因自身原因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2、若买方因自身原因违约,致使合同解除,买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定金归卖方所有。
3、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解除合同,定金应原数返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仅视为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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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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