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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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屋交易合同的法律效力分析关于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细致的分析和评判。若所签定之合同在具备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能视为有效的合同,若不能满足这些条件,该份买卖合同就会被判定为无效: 首先,作為缔约方的主体必须均为当其时具有完备民事行为能力之人。 其次,该合同条款中所包含的内容,必须是签约双方真心实意表达出来的意思表示。

探讨小产权房交易合同的法律效力小产权房购房协议经由合法程序订立,具备相应法律效应。针对发生在同乡范围之内且涉及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的小产权房交易行为,应被视为有效;然而,对那些拟将房产出售至本乡域外人员手中,并且已获取相关组织与机构批准的情况来说,其效能则可予以认可;相反地,若该类交易未征得有关组织和部门的批准,那么这类行为就理应被判定为失效。

小产权房买卖协议通常情况下不具有法律效益,这是因为小产权房缺乏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及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无法在房管局进行备案。并且,购买小产权房的交易行为还可能违反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等相关法规,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小产权房的买卖协议通常是无效的。因为这些房子大多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没有经过正规的土地出让程序,违反了国家的房地产交易法规。购买小产权房会带来很多法律和不确定的问题,比如产权归属不明确,不能享受正规房屋的权益,以后还可能遇到拆迁的风险。所以,投资小产权房要谨慎,别陷入法律和财务的双重困境。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后,买受方易受损失。消费者因不明法条而购房,法律应保护其权益。法院在赔偿判定中,考虑房屋增值,遵循"三七分"原则,卖方对信赖利益损失负主要责任,出卖方的不诚信行为需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