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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小三拒不承认该如何处理

时间:2025.12.09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268人
律师解析:
1.离婚纠纷里,谁主张配偶与他人同居等过错,谁负责举证。
2.小三不承认时,要合法收集证据形成证据链,像聊天记录、租房合同、共同物品、影像、邻居证言等都能作为证据。
3.一方与他人同居致离婚,无过错方可索赔。
法院按证据高度盖然性判事实,证据充分可认定,不足则难支持诉求。
4.取证别侵犯他人权益,不然证据无效。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系夫妻关系,小朱怀疑小丽与小胡存在同居关系,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小丽给予损害赔偿。小丽和小胡均否认同居事实。小朱为证明其主张,收集了小丽和小胡的聊天记录、二人共同居住房屋的物业缴费凭证,还申请邻居出庭作证。但小丽认为这些证据不充分,不能证明同居事实。

案情分析:

1、在离婚纠纷中,主张配偶存在与他人同居过错行为的小朱,需承担举证责任。小朱收集的聊天记录、物业缴费凭证及证人证言,若能形成完整证据链,可用于证明小丽与小胡的同居事实。
2、依据民法典,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小朱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院会根据证据是否达到高度盖然性标准综合判定。若小朱提供的证据充分,即使小丽和小胡拒不承认,法院仍可认定同居事实成立;若证据不足,则难以支持小朱的损害赔偿主张。同时,若小朱取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证据可能不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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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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