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卖家
签合同前故意隐瞒漏水问题,按《
民法典》
欺诈规定,买家可请求法院或
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撤销后能
退房并拿回房款。
2.若卖家不知情,但漏水经鉴定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严重影响居住,买家可依相关司法解释
解除合同退房。
3.若漏水是小问题,简单维修可解决,通常不能退房,买家可要求卖家维修或给予补偿。
案情回顾:小朱购买小静的二手房,入住后发现房屋漏水。小朱认为应退房,小静不同意。小朱称
签订合同前小静故意隐瞒漏水情况,小静则表示自己也不知情。后经鉴定,漏水问题并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也不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只是一般小问题。
案情分析:1、若小静在签订合同前故意隐瞒房屋漏水的重大瑕疵,依据《民法典》中关于欺诈的规定,小朱可请求人
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进而要求退房并返还
购房款。但本案中,小静称自己不知情,且未明确
证据证明其故意隐瞒。
2、若漏水问题经鉴定属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小朱有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解除合同并退房。然而本案漏水只是小问题,通过简单维修就能解决,所以小朱一般不能以此为由退房,不过可要求小静承担维修责任或给予一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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