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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没有土地证算违约吗

时间:2025.08.20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367人
律师解析:
1.是否违约要看具体情况。
购房合同规定卖方要提供带土地证的房屋或协助办理土地证,而二手房没土地证,卖方无法履约,就构成违约,买方有权要求其担责,如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2.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土地证事宜,通常不能认定卖方违约
但没土地证会影响房屋后续交易、抵押等权益,买方可先与卖方协商,协商不成,能以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为由,向法院请求变更或撤销合同。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签订购房合同,小朱为买方,小胡为卖方。交易完成后,小朱发现该二手房没有土地证。小朱认为购房时理应获得有土地证的房屋,小胡未提供构成违约;小胡则称合同未明确约定土地证相关事宜,自己不构成违约。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购房合同明确约定卖方需提供有土地证的房屋或有协助办理土地证等相关义务,小胡无法履行该约定,构成违约,小朱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小胡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2、若合同未对土地证相关事宜作出明确约定,一般不能直接认定小胡违约。但没有土地证可能影响房屋后续交易、抵押等权益,小朱可与小胡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也能以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理由,向法院请求变更或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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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杰律师

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

张俊杰律师,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赢得了业界与当事人的广泛认可。先后荣获“沈阳市首届优秀青年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等称号,为辽宁省及沈阳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以及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委委员和政府法律顾问专委委员等职,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司法实践研究。张俊杰律师自2004年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早期专注于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曾为沈阳某某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辽宁某某房地产开发集团、辽宁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日报、晚报、武警部队、投资公司、工业气体制造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系统性法律支持。自2010年先后在辽宁名熙律师事务所、辽宁登科律师事务所、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及副主任,最终创办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带领律师团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专业、精准的法律解决方案。张俊杰律师长期工作于法律实务的第一线,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道德修养。在律师生涯中,办理了数百起多种类的刑事案件、经济纠纷、侵权案件、建设工程、企业投资运作、劳动工伤、交通肇事、婚姻家庭继承等案件。凭借扎实法律功底和社会实践,维护了当事人应有的合法权益,受到广泛的称赞。经过努力,多起刑事案件当事人被免予起诉,有的被判处缓刑等从轻、减轻处罚,为当事人重获了人身自由和重拾了作为人的基本尊严;为法律顾问单位出谋划策保驾护航,为中小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法律支撑;为当事人挽回或避免了巨额的经济损失,维护了应有的合法权益。经过多年的司法实践磨炼,张俊杰律师对于案件事实以及法律适用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丰富的办案经验、执着的办案风格和娴熟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值得信赖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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