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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必须经过卫健委吗

时间:2025.10.27 标签: 医疗纠纷 美容及医疗纠纷 阅读:1133人
律师解析:
1.解决医疗纠纷途径多样,并非一定要经过卫健委。
2.患者能和医疗机构自愿协商,就争议交流,达成赔偿等方案,高效又省程序。
3.可申请人民调解,让中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促成调解协议。
4.也能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按事实和法律判决。
5.卫健委介入是一种方式,患者投诉后会调查,发现违法会行政处理,但当事人可自主选择解决途径。

案情回顾:

小许因身体不适到某医院就医,治疗后小许认为治疗效果未达预期,与医院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小许认为应找卫健委介入处理,而医院则表示双方可自愿协商解决,没必要经过卫健委,双方为此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

1、解决医疗纠纷有多种途径,并非必须经过卫健委。患者与医疗机构可自愿协商解决,这种方式高效且能避免繁琐程序,本案中医院提出此建议有法律依据。
2、患者也可申请人民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卫健委介入处理是其中一种途径,若患者向其投诉,它会依职责调查处理,但不是必经程序,小许应自行选择适合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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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蔓萍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刘蔓萍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四届东城区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曾任职于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法学讲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以来,担任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处理过数百起民商事经济案件以及刑事案件;在医疗损害赔偿和劳动争议、公司法务及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能给出极为专业中肯的诉讼策略。最大限度维护和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获得了众多当事人一致良好的口碑与赞誉。同时刘律师热心公益参与了中国创业者维权服务热线,义务为创业者提供咨询和维权指导。 成功案例: 陈某某诉天津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全国首例超级细菌感染致死案) 王某等103名员工诉合肥铁路分局案 张某等16名员工诉民生银行案 刘某等3名员工诉北京鲍鱼先生餐饮有限公司案等劳动争议案 中铁十五局西北公司原董事长石某某受贿案二审经辩护最终无罪释放 杨某诉深圳大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权异议案 杨某等四人诉摩托罗拉北京公司劳动争议案 陈某和中国人民xxxx军总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杨某某等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万某某非法拘禁案 孟某某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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