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房子赠与儿子后,满足条件可收回。
若房子未
过户,
产权没转移,一般能
撤销赠与,收回房子。
不过,经过公证或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能随意撤销。
若房子已过户,出现这些情况也能收回: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
近亲属权益;
受赠人有
扶养义务却不履行;
受赠人不履行
赠与合同约定义务。
赠与人要在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
撤销权。
案情回顾:小朱将自己名下一套房子
赠予儿子小许,并签订了
赠与协议,但未办理过户登记。之后小许与小朱发生矛盾,小朱想收回房子,小许则认为赠与协议已签,房子应归自己。同时假设若办理了过户登记,小许对小朱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小朱也欲收回房子,小许同样表示反对。
案情分析:1、在房子未办理过户登记时,根据《
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由于房子产权未转移,所以小朱
可撤销赠与收回房子。
2、若房子已办理过户登记,因小许对小朱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此情形符合赠与人可撤销赠与收回房屋的法定情形,且小朱自知道该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也能收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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