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商品房面积误差按合同约定处理,有明确约定则依约执行。
2.合同
未约定时,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约定价格据实结算,买家不能
解除合同。
3.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家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付款及利息。
若继续履约,实际面积大于约定面积,3%以内(含3%)部分买家补差价,超出部分卖家承担;
实际面积小于约定面积,3%以内(含3%)部分卖家返还房款及利息,超出部分双倍返还。
案情回顾:小朱与开发商签订
商品房买卖合同购
买房屋。交房时小朱发现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存在误差。双方合同中未约定面积误差
处理方式,经测量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了3%。小朱认为自己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付
购房款及利息,而开发商则主张继续
履行合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当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面积误差处理方式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所以小朱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主张是有法律依据的。
2、若小朱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若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小朱按约定价格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所有权归小朱;若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开发商返还小朱,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小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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