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父母赠房给成年女儿后,某些情形下能收回。
若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
近亲属权益、有
扶养义务却不履行、不履行
赠与合同约定义务,赠与人可在知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
撤销权。
2.若房产未
过户,除特殊赠与外,父母能随时撤销。
若已过户,符合法定撤销情形时,父母可
起诉撤销赠与收回房产。
案情回顾:小胡和妻子将一套
房产赠与成年女儿小丽,并办理了过户登记。然而此后,小丽不仅不履行对小胡的扶养义务,还经常辱骂小胡,严重侵害了小胡的合法权益。小胡感到十分失望,决定收回赠与女儿的房产,但小丽却拒绝配合,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
民法典》,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以及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赠与人可行使撤销权。本案中小丽既不履行扶养义务,又严重侵害小胡权益,小胡可据此行使撤销权。
2、由于房产已完成过户登记,小胡需通过
向法院起诉来撤销赠与以收回房产,且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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