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盛举律师事务所
现任辽宁盛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政协委员;原国家公务员、公职律师;持有司法考试证书、SAC证券从业资格、AMAC基金从业资格;拥有多起刑事案件无罪辩护成功经历,办理多起案值过亿疑难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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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开支而产生的债务,即使另一方不知情,通常也会被视为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债务并非用于家庭生活,且债权人无法证明与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共识相关,那么无辜方就无需承担还款责任。简单来说,债务是否共同,要看其用途和知情度。

当夫妻中的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款时,若这笔借款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那么可以被视为共同债务。然而,如果这笔借款超出了日常生活的需求,并且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者没有得到双方的同意,那么它可能被视为个人债务。具体的合法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在离婚时,如果一方借款但未告知另一方,那么需要判断这笔借款是否用于共同生活或双方同意的用途。如果没有,那么这笔借款将被视为借款人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偿还。如果用途不明确,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做出裁决。

婚姻期间,一方借钱不告诉另一方,这债务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呢?要是这借款没用来共同生活或经营,也不是双方都同意借的,一般就算个人债务。离婚的时候,可以商量着分财产和债务,商量不成就上法院判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借的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对方不知道,那离婚后一般由借款人自己还。但如果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对方也可能要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