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嫁妆是
结婚登记前赠与女方的,属于女方
个人财产,
离婚时归女方,不参与分割。
2.结婚登记后赠与且无明确只归女方的表示,嫁妆算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先协商分配;
协商不成,法院会按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女方等权益原则判决。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许
结婚时,小许父母为其准备了价值不菲的金银首饰和一套家具作为嫁妆。然而婚后两人感情不和决定离婚。在
财产分割时,小朱认为嫁妆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进行分割;小许则坚持嫁妆是自己的个人财产,离婚后应归自己所有。双方为此产生争议,无法达成一致,遂闹上法庭。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的
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小许的嫁妆是其结婚时父母所赠,一般可认定为是在结婚登记前女方父母对女方的赠与,应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2、本案中,金银首饰和家具作为小许的嫁妆,通常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所以在离婚时,这些嫁妆应归小许个人所有,小朱要求分割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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