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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选择协议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时间:2026.10.07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363人
律师解析:
协议离婚有一套明确的流程。第一步,夫妻双方要对离婚相关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接着,双方一起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要带上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等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查验材料后会受理,同时给予双方三十天的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算,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反悔不想离婚,可拿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要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
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双方要再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审查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审查内容包括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审查通过就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这时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要是想协议离婚,一定要按流程走,准备好材料,冷静期内慎重考虑,冷静期后及时申请离婚证,避免耽误离婚进程。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因感情不和决定协议离婚。他们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随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提交相关材料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并给予三十日冷静期。然而,冷静期内小朱反悔,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并获确认。小丽却认为已签协议就应继续离婚,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协议离婚中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均可撤回离婚申请,小朱的撤回行为合法有效。
2、虽然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但在冷静期这一法定程序内,小朱有权行使撤回权,小丽要求继续离婚缺乏法律依据,婚姻关系并未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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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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