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通常,开发商没通知
收房时,业主不用交
物业费。
依据《
民法典》,
物业服务合同是服务人在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及附属设施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秩序管理等服务,业主支付费用的合同。业主接收房屋后,才开始享受服务、缴纳费用。
开发商有按合同约定通知业主收房的义务。若没通知,业主不知收房,没实际接收房屋、没享受服务,让业主担物业费不合理,此时物业费应由开发商承担。
但要是合同有特别约定,即便没通知收房,业主也得交物业费,那就按约定处理。不过这种约定若明显加重业主责任、排除主要权利,条款可能无效。
所以,若开发商没通知收房还要求业主交此期间物业费,业主先看合同约定,再跟开发商、物业协商。若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维权。
案情回顾:小朱购买了一处房产,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通知小朱收房。之后,物业公司要求小朱缴纳从
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日期起的物业费。小朱认为自己未收到收房通知,未实际接收房屋、未享受物业服务,不应承担此期间的物业费。而物业公司则称按照合同约定,小朱应缴纳物业费,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民法典》,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提供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业主从接收房屋起才享受服务并缴纳物业费。本案中开发商未履行通知义务,小朱未实际接收房屋、未享受服务,让其承担物业费不合理,此期间物业费应由开发商承担。
2、若合同有特别约定即便开发商未通知收房业主仍需承担物业费,需看该约定是否明显加重业主责任、排除业主主要权利,若存在此类情况该条款可能无效。小朱可先查看合同约定,与开发商、物业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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