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买了房子没居住,一般还是要交
物业费。依据《
民法典》,要是物业服务人按约定和相关规定提供了服务,业主不能因为没接受或不需要接受相关服务,就拒绝交物业费。
物业费涵盖的服务是公共性的,像小区公共区域的清洁、绿化维护、安全保卫等,这些服务面向全体业主,并非针对个别业主。即便业主没实际居住,物业服务人也为其房产所在小区履行了相应义务,业主其实享受了公共服务带来的价值。
但有些地区的地方性
法规或小区
物业服务合同可能有特殊规定。例如,有的规定房屋空置一定期限后,业主可向物业服务企业申请减收物业费,减收比例通常由双方协商确定。
所以,业主可以查看当地法规和所签的物业服务合同,看能否减免物业费。如果有减免政策,要按规定流程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确认后按新标准缴纳。
案情回顾:小朱购买了一套房子,但一直未居住。物业公司向小朱催缴物业费,小朱认为自己未实际居住,不应缴纳。然而,物业公司称已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了小区公共区域清洁、绿化维护、安全保卫等服务。小朱则坚持未享受服务不应缴费,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已按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能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本案中,物业公司已为小区履行相应义务,小朱实际上享受了公共服务带来的价值,所以小朱应缴纳物业费。
2、部分地区地方性法规或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可能有特殊规定,小朱可查看当地法规和所签物业服务合同确定能否减免物业费。若有减免政策,小朱需按规定流程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确认后按新标准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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