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公司经营
有团队,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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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施亚军律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国家985、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四川大学,专业方向为刑事诉讼,师从于中国刑事诉讼法泰斗,左卫民教授,有扎实充分的法律理论功底,严谨认真的治学工作态度,主要执业方向为:刑事案件、不动产纠纷案件、合同纠纷案件等。 盈科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全球化法律服务机构,成立于2001年,总部位于中国北京,是联合国南南合作全球智库五大创始机构之一,连续六年蝉联英国律师杂志亚太地区规模最大律师事务所,连续五年蝉联亚洲法律杂志亚洲规模最大律师事务所。成立二十年来,已累计为350000多家海内外企业提供高度满意的法律服务。 2020年8月,盈科律师事务所蝉联The Lawyer“亚太地区律所100强榜首。此前,盈科也多次获得亚洲法律杂志(ALB)、钱伯斯(Chambers and Partners)、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等知名法律媒体或权威评级机构授予的奖项。 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隶属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是盈科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大陆成立的第81家分所,是由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总部直接投资和运营管理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位于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东路19号国泰新天地21楼,律所面积达2400余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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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不可以直接卖给私人。根据法律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不能私自买卖交易。不过,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流转,比如以出让、出租等方式转给单位或个人使用,但这并非是所有权的买卖。

夫妻土地分割情况分三种。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先协商分割,协商一致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相关部门办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按相关原则判归属,拿到生效判决后一方可单独办变更。若为一方婚前财产,归该方,无需分割和变更。各地办理政策和流程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

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不能买卖,因此不存在合法的土地买卖合同。但土地使用权可依法流转,如通过出让、转让等方式,当事人可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不过要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土地买卖合同可以解除。若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若出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一方明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等法定情形,当事人也能解除合同。不过,解除合同需遵循法定程序和要求,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租地合同双方协商不下时定金能否退还,要视情况而定。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无法订立,定金应退还;若因收受定金方原因协商不成,定金需双倍返还;若因交付定金方原因协商不成,定金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