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离婚前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关于
财产分割、子女
抚养等内容的协议,满足一定条件通常有效。条件一是双方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能独立开展民事活动、辨认自身行为;条件二是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
欺诈、
胁迫等情况;条件三是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像夫妻双方自愿达成婚后房产归一方所有的协议,就是有效的。
涉及人身关系的约定,比如限制一方
再婚、生育等,这类约定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通常无效。
附条件的
离婚协议,是以
登记离婚或者到人
民法院
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要是双方协议离婚没成,一方在
离婚诉讼中反悔,该协议就不生效。
总之,离婚前签的协议是否有效,得依据协议具体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定。要是对协议效力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准备
离婚,二人在离婚前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中约定婚后房产归小朱所有,同时还约定小丽离婚后不得再婚。后来两人协议离婚未成,小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小丽对协议反悔,双方就该协议的效力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协议中关于婚后房产归小朱所有的约定,若小朱和小丽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通常是有效的。
2、协议中限制小丽再婚的约定,因涉及人身关系且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通常无效。
3、由于该协议是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而双方协议离婚未成,小丽在离婚诉讼中反悔,所以该协议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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