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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时情人要求归还所给的钱怎么办

时间:2026.09.19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007人
律师解析:
分手时情人要求归还所给的钱,是否归还得看款项性质。
要是款项属于赠与,通常赠与完成后,赠与人不能要求返还。像日常小额转账、特殊节日带特殊寓意的红包,一般会被认定为赠与,不用归还。
然而,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比如彩礼、买婚房支付的款项,要是双方分手没结婚,赠与方有权要求返还。因为这种赠与以缔结婚姻为条件,条件没达成,赠与行为能撤销。
如果款项是借款,有借条、转账备注等能证明借贷关系证据,接受款项的一方就得按约定归还。
遇到这类问题,双方先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就走诉讼途径。主张返还款项的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款项性质和金额等。接受款项的一方也能提供证据反驳对方主张。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曾是情侣关系。恋爱期间,小朱给小丽转了几笔小额款项,还在特殊节日发了有特殊寓意的红包,同时为了和小丽结婚,给小丽转了一笔大额款项用于购买婚房。后两人分手,小朱要求小丽归还所有转账款项,小丽认为日常小额转账和特殊节日红包是赠与无需归还,而用于婚房的大额款项可协商。双方协商无果,小朱决定通过诉讼解决。

案情分析:

1、日常小额转账和特殊节日带有特殊寓意的红包通常会被认定为赠与,赠与完成后赠与人一般不能要求返还,所以小丽无需归还此类款项。
2、以结婚为目的的购买婚房的大额款项,是以缔结婚姻为条件的赠与,现双方分手未结婚,赠与条件未成就,赠与行为可撤销,小朱有权要求小丽返还该款项。
3、主张返还款项的小朱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款项的性质及金额等,小丽也可提供相应证据反驳小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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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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