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屋租赁精选解答 > 出租合同到期未续签,租赁情况怎么算

出租合同到期未续签,租赁情况怎么算

时间:2026.09.14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1245人
律师解析:
出租合同到期续签,承租人还继续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提异议,原合同继续有效,不过租赁期限变成不定期。
不定期租赁里,双方都有任意解除权,但得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出租人在合理期限通知承租人后,能要求其搬离并返还租赁物;承租人在合理期限通知后,也能随时解除合同不再租。
虽然租赁期限成了不定期,原合同其他条款还是有效的,双方要按原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像租金支付方式、使用租赁物要求等。要是一方违反约定,另一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不定期租赁期间,租赁物有质量问题影响使用,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若出租人没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可自行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合同到期未续签形成的不定期租赁,双方权益受法律保护。和定期租赁比,它灵活性高,但稳定性弱。

案情回顾:

小朱将房屋出租给小胡,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但小胡继续使用该房屋,小朱也未提出异议。一段时间后,小朱想收回房屋,便通知小胡在一个月内搬离;而小胡称屋内水管漏水影响使用,要求小朱维修,小朱却迟迟未处理,小胡自行维修后要求小朱承担费用,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出租合同到期未续签但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所以小朱与小胡之间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只是变为不定期租赁。
2、在不定期租赁中,双方都享有任意解除权,但需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小朱已在合理期限通知小胡搬离,其要求小胡搬离并返还房屋的主张合理。
3、租赁物存在质量问题影响使用时,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自行维修的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此,小胡自行维修水管的费用应由小朱承担。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