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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状况会致使婚姻归于无效

时间:2026.09.06 标签: 婚姻家庭 结婚 阅读:1444人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3种情况会导致婚姻无效
第一种是重婚。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已有配偶的人再和别人结婚,后一段婚姻关系自然无效。
第二种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旁系血亲是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这么规定是为避免近亲结婚引发遗传疾病等不良后果。
第三种是未到法定婚龄。男女结婚,男方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达法定年龄结婚,婚姻无效。
婚姻无效要经法律程序,由法院依法判决。婚姻一旦被宣告无效,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会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当事人所生子女,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大家要了解这些法律规定,避免陷入无效婚姻,若遇到相关问题,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登记结婚后,小朱又和小丽登记结婚。同时,小许和小静是表兄妹,他们隐瞒亲属关系进行了结婚登记。另外,小何和小李结婚时,小何仅20岁,未达法定婚龄。后来,小朱的第一段婚姻配偶小胡、小许和小静的亲属以及小何的父母分别向法院申请宣告他们的婚姻无效。

案情分析:

1、小朱在已有配偶小胡的情况下与小丽结婚,构成重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婚会致使婚姻无效,所以小朱与小丽的婚姻无效。
2、小许和小静是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其婚姻无效。
3、小何结婚时未达法定婚龄,按照法律规定,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姻无效。若婚姻被宣告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同居财产协议不成由法院照顾无过错方判决,子女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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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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