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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与终止租赁关系需留意什么

时间:2026.08.30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940人
律师解析:
解除和终止租赁关系时,当事人要注意这些方面。
先说解除。要是协商解除,双方得签书面解除协议,把解除时间、租金结算、物品返还等事儿写清楚,防止后续有纠纷。要是一方按法定或约定事由解除,得符合相应条件,像因不可抗力没法实现合同目的,或者一方根本违约等情况。解除方得及时通知对方,通知到了合同就解除。要是对方有异议,能通过诉讼仲裁确认解除效力。
再看终止。租赁期限到了,合同自然就终止。这时候,承租人要返还租赁物,而且租赁物得符合按约定或其性质使用后的状态。要是承租人接着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变成不定期,双方随时能解除合同,不过得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
不管是解除还是终止,都得做好费用结算,像租金、水电费等。租赁物有损坏,要明确责任谁承担。有押金的,得按约定退还。有装修添附的,按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处理。要是协商不成,就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争议。

案情回顾:

小朱将房屋出租给小胡,租赁期限届满后,小胡继续使用房屋,小朱未提出异议。一段时间后,小朱想收回房屋,通知小胡解除租赁关系,但小胡认为自己有优先续租权,且对租金结算、押金退还和部分装修添附处理存在异议,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1、租赁期限届满后小胡继续使用房屋,小朱未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变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随时解除合同,不过应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小朱的解除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2、对于租金、水电费等费用应做好结算,押金应按约定退还,装修添附需根据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争议。小胡主张的优先续租权在不定期租赁中一般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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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雨薇律师,已执业9年,执业地区为北京朝阳区,认证执业律所是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诉讼仲裁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3911097553,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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