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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提供虚假房源要担什么责

时间:2026.08.26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973人
律师解析:
中介提供虚假房源要承担多方面责任。
民事责任上,按照《民法典》,中介有义务就订立合同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若提供虚假房源,就构成违约,委托人能要求中介承担违约责任,比如退还已付中介费用、赔偿因虚假房源导致的损失,像看房的交通费用等。要是中介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不仅不能要求支付报酬,还得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责任方面,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用隐瞒、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强制交易,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房地产经纪人员会被处以1万元罚款,房地产经纪机构会被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并处以3万元罚款。
刑事责任上,若中介提供虚假房源情节严重,可能构成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委托人财物且数额较大,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是遇到中介提供虚假房源,委托人可以先和中介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投诉,也能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许通过中介小朱租房,小朱提供一套房源,小许支付中介费用并前往看房,发现房源信息虚假。小许要求小朱退还费用并赔偿交通损失,小朱拒绝,双方产生争议。小许认为小朱违约应担责,小朱则称自己无故意隐瞒情况。

案情分析:

1、从民事责任看,依据《民法典》,中介小朱有如实报告义务,其提供虚假房源构成违约,小许有权要求退还中介费用并赔偿看房交通损失。若小朱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赔偿责任。
2、若小朱的行为符合《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中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的情形,会面临行政责任,可能被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小朱作为经纪人员可能被处以1万元罚款。
3、若小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提供虚假房源骗取小许财物且数额较大,可能构成诈骗罪,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小许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投诉或通过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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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雨薇律师,已执业9年,执业地区为北京朝阳区,认证执业律所是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诉讼仲裁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3911097553,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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