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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四种情形可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时间:2026.07.26 标签: 婚姻家庭 家庭暴力 阅读:950人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四种情形可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重婚算一种,它指有配偶的人又和别人结婚。这种行为严重违反婚姻忠诚义务,破坏了婚姻的稳定和合法。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与他人同居也在范围内。这里说的同居,是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一起居住。这种行为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给无过错方带来精神伤害,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
实施家庭暴力同样可以索赔。家庭暴力包括身体和精神暴力等,会对家庭成员的身心造成严重伤害。遭受家暴的无过错方在离婚时能主张损害赔偿。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也能请求赔偿。虐待是用打骂、冻饿等手段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和精神折磨;遗弃是有抚养扶养赡养义务的一方,不履行对另一方的义务。无过错方因对方的虐待、遗弃行为,离婚时有权索赔。
要注意,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得在离婚诉讼里提出,并且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上述情形。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是夫妻。婚后小朱与小胡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不以夫妻名义生活。小丽发现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小朱给予损害赔偿。小朱认为自己没有重婚,不应该赔偿。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属于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小朱的行为符合此规定,违背了夫妻间相互忠实的义务,给小丽带来精神伤害。
2、小丽在离婚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小丽需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小朱存在与他人同居的情形,若证据充分,法院应支持小丽的损害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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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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