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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投标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时间:2026.07.25 标签: 建设工程纠纷 工程招投标纠纷 阅读:949人
律师解析:
串通投标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会依情节轻重受不同处罚
先说行政责任。若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中标无效。会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到千分之十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的罚款。若有违法所得,会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到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公告,甚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再说刑事责任。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合法利益的,按前款规定处罚。
实践里,“情节严重”通常指给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公民合法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况。
因此,参与招投标活动一定要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出现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

案情回顾:

小朱公司与小胡公司在某项目投标中,为获取中标,私下达成协议串通投标。最终小朱公司中标,但被其他参与投标的小丽公司发现并举报。该项目中标金额较大,此次串通投标行为给小丽公司造成了一定损失,在行业内也产生了不良影响。

案情分析:

1、从行政责任角度,小朱公司与小胡公司的中标无效,应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两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如有违法所得将并处没收违法所得。若情节严重,还可能被取消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2、从刑事责任角度,由于此次串通投标行为给小丽公司造成损失且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小朱公司与小胡公司负责人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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