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合同效力精选解答 > 民法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6.07.14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效力 阅读:1414人
律师解析:
签合同的时候,很多人担心合同会无效。依据《民法典》,以下几种情形下的合同是无效的。
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的合同作数吗?当然不行!因为他们没法认清自己的行为,不具备独自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所以签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还有双方虚假表示签的合同,也就是两人并非真心想达成合同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只是用这个来掩盖其他目的,这种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效。
要是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除非该强制性规定不影响民事法律行为效力),那也会被认定无效,所以合同内容得符合法律法规才行。
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同样无效。公序良俗包含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要是合同损害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德,就会因为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
另外,双方恶意串通,为了不正当利益勾结起来签合同损害第三人利益,这样的合同也不受法律保护。
不过,如果合同只是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那其他部分还是有效的。大家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这些,避免合同无效带来的麻烦。若有疑问,可进一步咨询专业人士。

案情回顾:

小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与小胡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同时,小李和小丽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目的是掩盖非法交易。小许和小静签订的合同违反了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小何与他人签订的合同违背了公序良俗。另外,小胡和小许恶意串通,签订合同损害了小朱的合法权益。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其与小胡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
2、小李和小丽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租赁合同,并非真实想要达成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自始无效。
3、小许和小静签订的合同违反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在无特殊情况时合同无效。
4、小何签订的合同违背公序良俗,损害公共利益或违反社会公德,合同无效。
5、小胡和小许恶意串通损害小朱合法权益,他们签订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若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宿迁合同事务沈启亮律师 已认证
5.0分 执业12
专长:

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优势:

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

律所:

北京盈科(宿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电话:

15151169728

律师简介:先后就读于江苏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系律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具有良好的正规的法学专业背景,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精研现行重要的法律法规,语言表达能力优异,具有丰富的庭审经验和较高庭审辩护水平。 精于处理刑事辩护、公司合同、债权债务及重大婚姻家事等诉讼纠纷,具有较多成功案例。 在睢宁工作近20年,在睢宁、宿迁、徐州及全国各城市及江苏各地级市,共91家分所设置办公室,以便服务全国各类客户法律需求。 坚持以诚信与正直取信于当事人,不唯上、不唯书、不唯权,坚持维护当事人利益至上,坚持维护公平正义至上,为各类企业单位和公民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更多>
沈启亮律师,已执业12年,执业地区为江苏宿迁,认证执业律所是北京盈科(宿迁)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5151169728,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在线咨询此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