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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动产买卖诉讼,时效有多长时间

时间:2026.06.20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364人
律师解析:
1.不动产买卖诉讼一般适用三年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
2.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不予保护,但特殊情况可依申请延长。
3.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因不可抗力等无法行权,时效中止,原因消除满六个月时效届满。
4.权利人提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等,时效中断,中断起重新计算。

案情回顾:

小朱将自己的一套房产卖给小丽,签订合同后小丽支付了部分房款,小朱也交付了房屋。但之后小丽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剩余房款,小朱多次催要无果。几年后小朱因突发疾病住院,错过了继续追讨房款的时间。康复后小朱打算起诉小丽,然而小丽却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因不动产买卖引发的诉讼适用三年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小朱在小丽拖延支付房款时就知晓权利受损,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2、小朱因突发疾病住院,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无法行使请求权,符合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自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才届满。若小朱在催款过程中有向小丽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况,会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同时,若自权利受损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除非有特殊情况经申请法院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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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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