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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人的房产归属哪方

时间:2026.05.29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113人
律师解析:
赠送出去的房产到底归谁?这得看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赠与合同有效,还完成了产权变更登记,那房产就归受赠人。因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是以登记为生效条件的,登记完成,产权就正式转移了,受赠人就是合法产权人。
要是只签了赠与合同,没办产权过户登记,除了经过公证或者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能撤销赠与,这时房产还是归赠与人。
如果赠与是附条件的,受赠人就得按约定履行义务,不履行的话,赠与人能撤销赠与,房产可能又回到赠与人手里。另外,要是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赠与人也能在法定期限内撤销赠与,让房产重新归自己。所以,赠送房产时要谨慎,涉及产权变更的一定要及时办理登记,避免后续麻烦。

案情回顾:

小许决定将自己名下一套房产赠送给小胡,两人签订了赠与合同。之后小胡要求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但小许却反悔不想办理。小胡认为合同已签,房子就应归自己;小许则称未过户前自己可撤销赠与。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本案中,虽小许和小胡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且该赠与并非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所以在房产权利转移前,小许可以撤销赠与。
2、若赠与合同是附条件的,而小胡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小许也可撤销赠与。若存在小胡严重侵害小许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小许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等情形,小许同样有权在法定期限内撤销赠与,使房产重新归自己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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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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