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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赠与媳妇离婚了可以收回房子吗

时间:2026.05.10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052人
律师解析:
1、离婚后想把赠与媳妇的房子收回来,这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房子已经过户到媳妇名下,就说明赠与这事儿基本完成了。
按照《民法典》合同编的说法,东西送出去之后,一般就不能再往回要了。
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这种已经完成过户的房子是收不回来的。
不过,存在几种特殊情况,赠与人是可以把房子收回来的。
要是媳妇做出严重伤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事儿,又或者媳妇本来对赠与人有照顾抚养的责任,却不履行,还有就是媳妇没有按照当初说好的赠与条件去做,要是出现这些情况,赠与人可以要求把房子要回来。
并且得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能要回房子的情况发生那天开始,一年之内去办这个事儿。
2、要是房子还没过户给媳妇,从法律上来说,在房子的相关权益正式转移之前,赠与人有权利不把房子送出去了,也就是可以收回。
但是,如果当初的赠与合同是经过公证的,那就不能随便反悔不送了。
这种情况下想收回房子,也只能看看是不是符合前面说的那些能要回房子的特殊情况。
总的来说,离婚后想收回之前赠与媳妇的房子,得看赠与有没有完成,还有有没有符合法律规定能收回的情况这些因素。

案情回顾:

小许将房子赠与媳妇小丽,后两人离婚,小许想要收回房子。小丽认为房子已赠与她,应归其所有。小许则称具备收回条件。经了解,若房子已办理过户登记,小许称小丽严重侵害其权益;若未办理过户登记,小许想直接撤销赠与,而小丽称赠与合同经过公证,不可随意撤销。

案情分析:

1、若房子办理了过户登记,赠与行为完成,一般不可撤销。但小丽若严重侵害小许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小许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小许可行使法定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收回房子。
2、若房子未办理过户登记,在权利转移前,小许可撤销赠与。不过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小许不能任意撤销,只能看是否满足法定撤销情形来决定能否收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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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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