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父母给子女现金赠与,不一定要公证。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无偿送财产,受赠人接受就成立生效。
2.公证能增强赠与合同证明力和公信力。
公证后的赠与,一般不能随意撤销,除非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等。
3.不公证的话,现金交付后赠与也有效。
为防
纠纷,建议签书面协议明确关键内容,保留交付凭证。
是否公证依家庭情况和信任程度定。
案情回顾:小朱的父母决定给小朱一笔现金作为赠与。父母与小朱就赠与一事达成了一致,但对于是否要对该赠与进行公证产生了争议。小朱认为公证能增强
合同效力,更有保障;而父母觉得没必要公证,现金交付后赠与就应生效。双方各执一词,不知如何是好。
案情分析: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时即成立生效,所以父母给小朱现金赠与并非必须公证,实际交付现金后赠与行为同样有效。
2、公证的作用是增强赠与合同的证明力和公信力,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一般不能随意撤销,除非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
近亲属合法权益等法定情形。
3、为避免日后纠纷,建议通过书面协议明确赠与意思表示、金额等关键内容,并保留交付凭证,是否公证可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和双方信任程度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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