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公司解散要依法
清算,清算组会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相关报表,
注册资本属公司财产,按法定顺序处理。
2.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
工资等,缴纳欠税,再清偿
公司债务。
3.清偿后若有剩余财产,
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
出资比例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按
持股比例分配。
4.清算结束,清算组制作报告,报相关部门确认,申请
注销登记,公告
公司终止。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小胡三人共同
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因
经营不善决定解散。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资产涵盖注册资本。在分配财产时,小朱认为应先将注册资本按出资比例分回股东手中,再进行其他
债务清偿;小李和小胡则坚持按法定顺序,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等,再
清偿债务,最后分配剩余财产,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解散后进行清算时,应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
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
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然后清偿公司债务。注册资本包含在公司财产中,需按此法定顺序处理,而非如小朱所想先分回注册资本,所以小李和小胡的观点符合法律规定。
2、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
登记机关,申请
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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