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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婚后赠房给子女需不需要公证

时间:2026.03.25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469人
律师解析:
1.父母婚后赠房给子女,公证不是必要的。
赠与合同成立即生效,不公证也有法律效力
2.公证有好处。
公证后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能保障子女权益,父母反悔时子女可要求履行。
部分房产登记部门办过户时可能要公证协议确认合法性。
3.是否公证看情况。
想增强合同稳定性、避免纠纷可公证;关系好且手续顺,不公证也不影响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他们决定将一套房产赠与儿子小胡。小丽认为一定要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才放心,可小朱觉得没必要,他觉得赠与合同自成立就生效,不公证也有法律效力。两人为此产生了争议,不知到底该不该公证。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赠与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所以小朱和小丽赠房给小胡,即便不公证,该赠房行为也具有法律效力。
2、进行公证有好处,公证后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能保障小胡权益。若小朱和小丽反悔,小胡可依据公证合同要求他们履行赠与义务。同时,部分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时可能要求提供经过公证的赠与协议来确认赠与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因此是否公证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若想增强合同稳定性、避免纠纷可公证;若信任关系好且手续能顺利办,不公证也不影响赠与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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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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