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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分期购的房不还款会坐牢吗

时间:2026.03.18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150人
律师解析:
1.一般分期购房后不还款属民事违约,不会坐牢。
2.与银行签贷款合同后不按时还,银行先催款,多次催仍不还会起诉
法院会判购房者担责,如偿还欠款、付逾期利息
3.若购房者拒不执行判决,银行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封、拍卖房产偿债。
4.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贷且数额大,构成贷款诈骗罪,会面临刑事处罚
普通逾期不涉及犯罪

案情回顾:

小朱通过分期方式购买了一套房产,并与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然而,小朱在还款过程中多次未按时还款,银行多次催款后,小朱仍未还款。银行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小朱承担违约责任。小朱认为自己只是暂时资金困难,并非故意不还,不应承担如此严重的责任。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后,有按时还款的义务。小朱未按时还款,属于民事违约行为,银行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偿还欠款、支付逾期利息等。
2、若小朱只是普通的逾期不还款,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诈手段骗取银行贷款,通常不构成犯罪,不会坐牢。但如果小朱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银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封、拍卖其房产以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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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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