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房屋赠与未办
过户,
赠与合同通常有效,但赠与未完成,
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2.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无偿给受赠人财产,受赠人接受的合同。
双方意思真实、内容合法,合同就生效。
3.房屋属不动产,要依法登记才发生
物权效力,仅
签合同没过户,所有权仍归赠与人。
4.过户前,除特殊赠与合同,赠与人可
撤销赠与。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丽是朋友,小朱决定将自己名下一套房屋赠与小丽,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小丽欣然接受。但之后小朱迟迟未办理
房屋过户手续。一段时间后,小朱因自身经济问题,想撤销对小丽的房屋赠与,小丽则认为赠与合同已签,小朱不能随意撤销,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小朱与小丽签订的赠与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合法,该
合同成立并生效。
2、不过,房屋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需经依法登记才发生效力。小朱与小丽仅签订赠与合同,未办理过户登记,所以房屋所有权仍归小朱。
3、此赠与合同不具有救灾、扶贫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也未经过公证,在过户前小朱可行使任意
撤销权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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