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收不到
工程款,先和欠款方协商,确定付款时间与方式,留存协商记录,这是低成本解决办法。
2.协商不成,发
催款函书面催要,表明态度并给对方合理时间。
3.催款函无用,收集
建设工程合同、施工记录等
证据,
向法院起诉。
4.为
保证判决执行,
起诉前或
诉讼中可
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扣押、冻结对方财产。
胜诉后对方不履行,可
申请强制执行。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
建筑工程承包商,他为小丽完成了一项工程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后,小朱向小丽索要工程款,但小丽却一直拖延支付。小朱先与小丽协商,试图明确付款时间和方式,但小丽态度模糊,未给出确切答复。无奈之下,小朱发了催款函,可小丽依旧没有支付工程款。小朱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案情分析:1、小朱与小丽为工程款支付产生争议,小朱首选与小丽协商解决,这符合通过友好沟通解决
纠纷成本较低的
处理方式。协商无果后发催款函也是合理的催款手段。
2、若小丽在催款函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小朱有权收集建设工程合同、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结算凭证等相关证据,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起诉,并且为保障判决执行,可在起诉前或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胜诉后若小丽不履行判决,小朱可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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