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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内债权人撤销赠与行为有效吗

时间:2026.03.13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855人
律师解析:
1.当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
2.撤销权行使时间有规定,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1年内可行使。
3.若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4.行为发生5年内知道事由,且在知道后1年内行使,撤销行为有效;超过5年,即便刚知晓,行使也无效。

案情回顾:

小朱是债权人,小李是债务人。小李为躲避债务,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无偿转让给小胡。小朱在小李转让房产3年后得知此事,于是在知道后的半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小李的无偿转让行为。而小李则认为小朱的请求不合理。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本案中,小李为躲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影响了小朱债权的实现,小朱有权行使撤销权。
2、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小朱在小李转让行为发生3年后知道撤销事由,并在知道后的半年内行使撤销权,未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间限制,其撤销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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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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