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主播合同
赔偿金无统一标准,按合同约定和具体情况定。
2.合同有明确
违约金约定的,一般按约定执行。
若
违约金过高,
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
仲裁机构适当减少,通常以实际损失30%为参考衡量。
3.合同
未约定的,违约方要
赔偿守约方损失,含直接损失(如培养费用)和
可得利益损失(如预期收入减少)。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主播,与经纪公司签订了主播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小朱未经公司同意擅自与其他平台合作直播。合同中有关于违约金的相关约定,但小朱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不合理。公司则主张按照合同约定让小朱支付违约金,双方因此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本案中,若合同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式,一般应按约定执行。但考虑到小朱认为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可依据法律规定,若违约金过高,可请求法院适当减少,通常以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为参考标准衡量是否过高。
2、若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公司可要求小朱赔偿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为培养小朱投入的直接费用,以及因小朱违约导致公司预期收入减少的可得利益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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