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父母赠房给子女,在一些情况下能要回。
未办
过户登记,也就是房
产权利没转移前,父母可
撤销赠与。
2.若已过户,出现三种情况也能撤销:
严
重伤害赠与人或其
近亲属;有
扶养义务却不履行;不履行
赠与合同约定义务。
3.赠与人要在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
撤销权。
4.若受赠人
违法行为致赠与
人死亡或失能,
继承人或
法定代理人六个月内
可撤销,撤销后可要求返还房产。
案情回顾:小胡将名下一套
房产赠与儿子小朱,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但小朱获得房产后,不仅对小胡态度恶劣,还拒绝履行
赡养义务,不照顾小胡的生活起居。小胡伤心之余,想要回这套房产,小朱却以房产已过户为由拒绝返还。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虽然房产已经过户,但如果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本案中,小胡将房产赠与小朱后,小朱不履行对小胡的赡养义务,小胡有权撤销赠与。
2、赠与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小胡在发现小朱不履行赡养义务后可在一年内行使该权利。撤销赠与后,小胡可要求小朱返还该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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