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合同中
违约金赔偿金额,先按约定来,遵循意思自治。
2.若约定的违约金比损失高太多,
当事人能请求法院或
仲裁机构适当降低。
3.判断是否“过分高于”,要结合损失、合同履行、过错程度和预期利益等,依公平和诚信原则衡量。
司法中,违约金超损失百分之三十,算“过分高于”。
4.法院或仲裁机构会基于实际损失酌减违约金,平衡双方利益。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
签订合同,合同中约定若一方违约需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后小朱违约,小李要求小朱按合同支付违约金。小朱认为
违约金过高,实际给小李造成的损失仅为5万元,请求法院适当减少违约金数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合同中违约金赔偿金额首先遵循意思自治原则,有约定从约定。但本案中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小朱可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2、判断是否“过分高于”需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衡量。本案中小朱违约造成小李损失5万元,约定的10万元违约金已超过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一般可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3、法院会以实际损失5万元为基础,对违约金进行酌减,以平衡双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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