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书面
合同仲裁时效通常从
当事人晓得或该晓得权利被侵害那日起算。
要是合同定了履行期,期满对方没履约,权利人就知道权利被侵害,
仲裁时效开始。
合同没约定履行期或约定不明,从
债权人要求
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满之日起算,若债务人明确不履行,仲裁时效从其明确表示不履行之日起算。
仲裁时效内当事人要及时行使权利,不然
仲裁请求可能不被支持,法律另有规定的依规定。
案情回顾:小胡与小许签订书面合同,合同
未约定履行期限。小胡要求小许履行义务并给予宽限期,宽限期届满后小许仍未履行。之后小胡再次向小许
主张权利,小许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小胡遂准备
申请仲裁,此时却对仲裁时效起算点产生疑问。
案情分析:1、本案中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仲裁时效应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小胡要求小许履行义务并给予宽限期,宽限期届满后仲裁时效开始起算。
2、但小许在小胡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根据规定,仲裁时效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所以本案仲裁时效应从此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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