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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合力建造的房子是否为共有

时间:2026.02.19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900人
律师解析:
父母一起建的房子,一般是共有的。
法律上,这是财产共有关系。
建房时双方都出资出力,基于公平合理及实际贡献,房子应认定为共有,是共同劳动投入形成的共有财产
若无特别约定,通常是共同共有,双方对房屋平等享有权利,共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纠纷时,分割房屋要考量双方贡献确定方式和份额,有书面约定则依约处理。

案情回顾:

小何与小许合力建造了一栋房子,房子建成后两人对房屋归属产生纠纷。小何称自己出资较多,房子应归自己;小许则表示建造过程中自己出力更多,房子该归自己。双方均无关于房屋归属的书面约定。

案情分析:

1、因双方无特别约定,该房屋通常为共同共有,双方对房屋享有平等权利。
2、若产生纠纷,分割房屋时需综合考量双方对建房的实际贡献大小等因素,以此确定具体分割方式和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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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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