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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时女儿丈夫是否有继承资格

时间:2026.02.19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826人
律师解析:
房产继承时,女婿通常不能直接继承岳父母的房产。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
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父母房产份额。
女儿继承后,房产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
女婿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岳父母立遗嘱指定其继承,或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也可分得适当遗产。

案情回顾:

小胡去世后,其名下房产面临继承问题。小胡女儿小丽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有权继承房产份额。但小丽的丈夫小许并非小胡法定继承人。小胡生前未立遗嘱指定小许继承房产,小许也不确定自己是否因对小胡尽主要赡养义务而能分得遗产,这引发了关于小许能否继承房产的争议。

案情分析:

1、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女婿不在此列,所以一般情况下女婿无直接继承岳父母房产资格。
2、若女儿继承房产后,在无特殊约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这与女婿能否直接继承岳父母房产是不同概念。
3、若岳父母立遗嘱指定女婿为继承人,或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女婿可分得适当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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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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