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单位变相吸收公众存款600万属
数额巨大,单位会被判
处罚金,相关主管人员和
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量刑根据具体情节确定。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单位犯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需承担相应
刑罚。
对于吸收公众存款达600万的情况认定为数额巨大,单位会被处以罚金,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具体的量刑不会仅依据数额,
犯罪情节、有无
自首或
立功表现、退赃退赔状况等都会影响最终量刑。
若单位积极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可
从轻处罚,若有严重情节则可能靠近法定幅度上限量刑。
倘若在生活中遇到涉及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合法的解决方案。
案情回顾:小朱所在单位为获取资金,以项目投资为名,向不特定公众变相吸收存款600万。该行为被
司法机关发现并
立案侦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单位相关负责人小胡有
自首情节,且单位积极退赔了部分款项,但仍有一些受害者称损失未完全弥补,案件由此存在是否从轻处罚以及如何量刑的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单位变相吸收公众存款600万属于数额巨大,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应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如小胡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在量刑时,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小胡有自首情节,单位也积极退赔部分款项,这些可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但部分受害者损失未完全弥补这一情况,若被认定为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量刑可能接近法定幅度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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