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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日期超了是否仍有法律效果

时间:2026.02.09 标签: 债权债务 个人债务 阅读:1114人
律师解析:
借条即便过了约定日期,依旧具备法律效力
它是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证明。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时效内不行使权利,时效届满后债务人诉讼时效抗辩权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通常是三年。
借条日期超了,可能涉及诉讼时效。
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之后不能以时效届满反悔。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抗辩,法院查明无中止、中断等情形,可能驳回诉求,但借条效力仍在。

案情回顾:

小许借给小何一笔钱,并立下借条。借条约定的还款日子过去很久了,小何一直没还钱。小许索要无果后,向法院起诉小何还钱。小何辩称借条日期已超,主张诉讼时效抗辩。小许与小何就借条日期超了是否还有效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借条是债权债务关系书面凭证,一般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是三年。借条日期超了会涉及诉讼时效问题。
2、若超期后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之后不能以诉讼时效届满反悔。
3、债权人起诉,债务人以诉讼时效抗辩,法院查明无中止、中断等情形,可能驳回债权人诉讼请求,但借条证明借贷关系的基本效力仍在,只是债权人胜诉权可能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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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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