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屋买卖精选解答 > 原房主不配合过户,起诉方法有什么

原房主不配合过户,起诉方法有什么

时间:2026.02.09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062人
律师解析:
结论:
原房主不配合过户,可收集证据、书写起诉状,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胜诉后若原房主仍不配合可申请强制执行完成过户。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原房主不配合过户属于违约行为
起诉时,收集的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能证明买卖关系及自身履约情况。
书写起诉状并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交立案,是启动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合法途径。
庭审中充分举证,能让法院查明事实作出公正判决。
若胜诉后原房主仍不配合,申请强制执行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
若遇到原房主不配合过户这类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帮助和指导。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小朱依约支付购房款,但小胡却拒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小朱多次沟通无果,为维护自身权益,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收集了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以及双方沟通记录等证据,准备起诉小胡。

案情分析:

1、小朱收集的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能够证明双方存在房屋买卖关系,且小朱已履行付款义务,而小胡未依约配合过户,符合起诉的证据要求。
2、小朱书写起诉状明确原被告信息、要求小胡配合过户的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申请立案,符合起诉流程。若庭审中能充分举证,法院可能判决小朱胜诉。若小胡仍不配合,小朱可申请强制执行完成过户。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