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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家庭名义购房,父母是否有房屋份额

时间:2026.02.05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030人
律师解析:
1.当子女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和父母名下,通常看作对三方的赠与,父母拥有房屋份额。
2.若子女全额出资,产权却登记在父母名下,房屋产权归父母,子女无份额。
3.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无明确约定时一般视为对子女的赠与,父母无份额。
4.父母部分出资登记在子女名下,出资部分可能被认定为借款,是否有房屋份额需结合出资和约定判断。
房屋份额认定需看实际情况。

案情回顾:

小朱和父母共同生活,小朱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小朱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和父母名下,小朱认为房屋是自己出资购买,应归自己所有。但父母觉得既然登记有他们名字,他们也有房屋份额。另外,小许购房时其父母出了部分资金,房屋登记在小许名下,父母认为自己有出资就应有房屋份额,而小许认为这是父母对自己的赠与。

案情分析:

1、小朱出资购房并登记在自己与父母名下,一般视为对三方的赠与,父母也有房屋份额。其认为房屋应全归自己所有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
2、小许购房时父母部分出资且房屋登记在小许名下,父母出资部分不一定当然转化为房屋份额,有可能被认定为借款,需要结合具体出资情况及双方约定综合判断其父母是否有房屋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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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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