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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持有房产一方过世后如何处理

时间:2026.01.31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039人
律师解析:
1.共同持有房产一方去世,先明确房产性质。
按份共有的,其份额由继承人遗产继承
共同共有的,一半归在世方,另一半作为遗产继承。
2.法定继承时,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人先去公证处继承公证,确定份额,再带公证书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过户
3.有遗嘱按遗嘱办。
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也要办公证等手续过户。
若继承人有争议,可诉讼解决,按法院判决过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共同持有一套房产。小朱不幸过世,两人未明确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小朱的配偶小丽、子女小许以及小朱的父母认为应继承该房产,而小胡认为自己拥有更多份额。双方对房产的性质认定及继承份额产生争议,无法协商一致

案情分析:

1、首先应确定房产性质,若为按份共有,小朱的份额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小丽、小许及小朱父母继承;若为共同共有,一半份额归小胡,另一半作为小朱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2、法定继承时,小丽、小许和小朱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遗产。他们需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明确房产份额归属。
3、若继承人之间对房产分割有争议,可通过诉讼解决,由法院判决房产归属及分割方式,再依判决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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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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