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产纠纷精选解答 > 父母卖掉房子住儿子家要怎么算

父母卖掉房子住儿子家要怎么算

时间:2026.01.20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277人
律师解析:
1.父母卖房住儿子家,法律无强制规定费用处理方式,关键在于家庭协商。
2.父母收入好、经济优,双方可能默认无需付费。
3.父母经济差,可与儿子协商给生活费分担开销。
4.儿子照顾多,父母可考虑立遗嘱分财产,防继承纠纷
5.卖房款交儿子保管使用,最好签协议明确款项情况,保双方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是一对老夫妻,他们卖掉了自己的房子,打算搬到儿子小朱家中居住。对于卖房款和居住期间的费用问题,一家人产生了分歧。小朱认为父母经济状况尚可,无需支付费用;但小胡觉得父母应给予一定生活费用以分担开销。同时,父母卖房款交由小朱保管,对于是否签订书面协议,双方也有不同意见。

案情分析:

1、在法律层面,父母住儿子家的费用处理没有强制规定,主要靠家庭协商。像本案中,若父母经济条件较好,双方可默认无需支付费用;若经济不佳,则可协商给予一定生活费用分担日常开销。
2、为避免日后继承纠纷,若儿子承担较多照顾责任,父母可考虑立遗嘱,将卖房款或其他财产部分或全部留给儿子。
3、若父母卖房款交由儿子保管或使用,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款项性质、用途等,保障双方权益,本案中应尽快协商签订书面协议。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有无居住权要看双方之间是否订立居住权合同。 如果双方订立了居住权合同,则乙方享有居住权; 二、如果双方未订立居住权合同,则乙方没有居住权。...... 更多>>
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